川教函〔2017〕684号
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务必严把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关,严禁采购使用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原材料,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责必问,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省府办).pdf (1,015.2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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